
1)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和《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》(GB 34330),判斷待鑒別的物品、物質是否屬于固體廢物。不屬于固體廢物的,不屬于危險廢物,不需要依據《標準》《技術規范》進行鑒別確定。
2)經判斷屬于固體廢物的,首先對照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,凡列入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的固體廢物,屬于危險廢物,不需要依據《標準》《技術規范》進行鑒別確定。
3)未列入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的固體廢物,需要從工藝流程及產生環節、主要成分、有害成分等角度對其危險特性進行分析。不可能具有危險特性的,可直接判斷不屬于危險廢物;可能具有危險特性的,依據《標準》《技術規范》進行鑒別,經鑒別具有腐蝕性、毒性、易燃性、反應性中一種或一種以上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為危險廢物。
綜上所述,并非所有產生的固體廢物和副產物都需要依據《標準》《技術規范》進行鑒別。只有屬于固體廢物,且未列入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,但又不能排除具有危險特性的,才需要依據《標準》《技術規范》鑒別確定是否屬于危險廢物。